包括活跃通勤法令人员在内的陆交局团队,会劝导行人使用人行道和行人专用道,并教育那些在行人专用道上骑脚踏车和使用非电动个人代步工具的人。
张文徽强调:“我理解当局的做法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包括孩子和老人,甚至是普通行人,这是很好的举措。但现在的执法方式,实在过于强硬和偏颇,更好的办法应该是加强教育。”
政府即将把脚踏车道旁的人行道改为“行人专用道”。一些家长担心,让年幼孩童使用脚踏车道或会更不妥;陆路交通管理局回应,会视使用“带轮玩具”的12岁以下儿童为行人,他们可在行人专用道通行。
受访家长多数都对新规定表示认同,觉得能减少行人面对的危险;但也有人认为,执法行动应该视情况而定,如年龄和活跃通勤工具的种类。
张文徽(49岁,产品经理)骑车已有五年。她觉得新规定似乎有些偏颇,因为当局不会对行人采取同等的执法行动。这意味着行人仍可在脚踏车道上行走而不受处罚。
骑士:新规须平衡执行 不能只罚骑士不罚行人
陆交局发言人强调:“不论使用哪条道路,我们都会对超速或鲁莽行驶的公众采取行动。”
陆交局星期三(8月14日)宣布,从今年第四季起,脚踏车道旁的人行道将陆续改为“行人专用道”,严禁脚踏车和非电动个人代步工具通行。当局将在明年7月1日开始执法。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她建议,当局或可用一些照片,向公众说明什么高度或大小的滑板车可在行人专用道上通行,同时可以规定行驶速度。“如果孩子只是以步行或快步走的速度使用滑板车,那应该让他们使用行人专用道。”
他认同新举措是必要之举,但也指出,新规定必须平衡执行。
陈英烈建议:“当局或许要调整执法力度。有时问题在于骑士,有时则在于行人。如果只惩罚骑士,就显得有些不公平,因此也应教育行人。”
陈英烈(医院行政人员,48岁)说,经常看到行人走在脚踏车道上。“骑士没办法,为免撞伤这些行人,才会骑到人行道上。”
陆交局发言人回复《联合早报》答复时澄清,当局将把使用带轮玩具(wheeled toy)的儿童视为行人,因此可在行人专用道上通行。“根据活跃通勤法令,‘带轮玩具’指的是儿童脚踏车(pedal car)、滑板车、三轮车或类似玩具,但只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才适用。”
记者发现,不少脚踏车骑士在网上表达对新规定的不满,认为执法不公平,也质疑为何违例的行人受到的处分会不同。
黄晖晴(35岁,公寓管理员)也说:“比较好的做法是,陆交局可以限制滑板车的大小。如果是比较小辆、比较适合两三岁孩童用的滑板车,应该可以继续使用人行道。但如果是比较大,或是电动的,就只能在脚踏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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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惠铃补充说,因孩子年幼,父母不得不在身边看着,因此会占用脚踏车道的空间,妨碍其他骑士通行。
邱惠铃(兼职特需教育工作者,41岁)认为,当局或可将滑板车(kickscooter)等非电动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年龄和速度,纳入考量。
她说,三四岁的小孩无法以非常快的速度,去使用这些非电动代步工具。“如果这些孩子骑得很慢,或者只是在学习如何使用滑板车的话,是否也必须使用脚踏车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