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企业来自数字经济的不同领域。IT软件与服务企业占上榜企业的35%,技术硬件与设备企业则有26家上榜,半导体企业紧随其后,有23家上榜。
据介绍,本榜单详细介绍了塑造数字世界的科技、媒体、数字零售和电信类企业。其中亚马逊排名榜首,在本榜单中被分类为零售企业,因其零售业额是该公司1,083亿美元(约1476亿新元)营收的主体。不过,该公司云计算业务去年收入175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16%。互联网订阅流媒体服务领军企业Netflix排名第二位。NVIDIA Corporation、Salesforce.com、 ServiceNow分列第三、第四和第五位。
福布斯中国昨天(20日)在2018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上首次发布了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榜单,100家左右数字经济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上榜。上榜企业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有16家企业上榜,在上榜企业中,腾讯控股排位居首,在百强榜单中位列第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