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说,由证监会执行的法规已就各类市场参与者所须作出的资讯披露以及他们应达到的勤勉尽责程度,订明了清晰的标准,包括上市公司须公布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披露,以及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人应符合的尽职审查要求。
中国在港实施《香港国安法》,引发了部分外界对香港目前享有的自由和自治可能遭压制的关注。
声明也提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能够提供和让市场取览所有各式各样的资讯,并让这些资讯自由流通。这对于维护市场廉洁稳健和公平,确保定价过程完善健全和维持资金流动稳当可靠而言,至关重要。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声明中说,他们经与在香港市场营运并活跃于国际间的金融机构进行对话,主要围绕各机构对新订立的《香港国安法》的潜在适用范围,及其对它们目前在香港经营业务的方式带来的影响所表达的关注。
香港证监会今天(19日)罕见发表声明说,他们并没有察觉到《香港国安法》会影响或改变某些机构或上市公司目前在该会执行的监管机制下产生、存取、发放及传达金融市场和相关商业资讯的方式。
证监会在谈到分析师所使用的资料和数据的来源,以及他们在报告中发表见解及意见时说,所适用的原则及采用的方法都应维持不变。
证监会也说,规管市场交易行为的规则及公认的做法会维持不变,而证监会将以与《香港国安法》颁布前的同一方式执行所有有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