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食药署长吴秀梅称,经检视由卫福部主管之16县市(扣除五直辖市),定有禁止贩售日本福岛等五县食品或相关规定,当局已于2月21日函请其表示意见,并于今天发函。她说,地方政府自订食安自治条例条文抵触宪法及《食安法》,依地方制度法第30条第一项与第四项宣告无效。

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暑今天(4日)再针对16县市自订条例禁止使用日本福岛五县市产品的规定,发函称该自治条例抵触宪法,宣告无效。

吴秀梅说,中央有职权订定卫生标准,地方自治条例须依照中央法源,若跟现有政策抵触就必须调整,就像美牛、美猪一样。吴秀梅说,业者若因《食安自治条例》遭地方政府开罚,有权利提出诉愿,争取自己的权益。自上月开放至今,福岛五县市食品尚无业者申请报关。

吴秀梅说,签署备忘录并非快速通道,食品边境把关检验仍会进行,进出口时间点碰上福岛食品,这一项的确很重要,但管理品项不只有福岛食品,未来针对台日双方食品品项解除、加强管制等,可进一步深入讨论。会议现阶段将以视讯进行,除了食药署是主要参与者,包括农委会等单位,依照产品属性不同来出席参与。

此外,食药署今天也宣布,台湾日本关系协会及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于今天签署《关于台日间食品安全合作及促进食品进出口备忘录》,原则上六个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确保双方采取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一致规则,且食品安全措施符合科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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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协会将在有关机关同意下,举办交换法规资讯、进出口食品资讯、食品标示规定、进出口通关程序及检查等促进食品安全了解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