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2021年8月发布,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2月被开除中共党籍。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受贿案开庭,他被控在16年间接受贿赂逾1.35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747万新元)。案件择期宣判。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薛恒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薛恒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薛恒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薛恒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丹东市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今年67岁的薛恒职业生涯一直在辽宁度过,2011年出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16年1月转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退休。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8月1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指控称,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5亿余元。2019年,被告人薛恒离职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6.3万元人民币。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