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赵建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假离婚”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住房;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同时,他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纵容配偶利用其本人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在取得政策性住房过程中违规获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赵建伟严重违反中共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建伟开除中共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星期一(7月17日)发布的通报,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赵建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赵建伟因“假离婚”欺骗组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被开除中共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