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袁冰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资料,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女演员袁冰妍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曾出演《将夜》《琉璃》《祝卿好》等影视作品。

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已向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去年6月,袁冰妍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被罚97.8万元。去年7月,袁冰妍工作室发布致歉声明称,对于处罚,公司深刻反省,并积极配合整改,已及时缴纳款项。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星期六(9月16日)通报,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女演员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因偷逃税被追缴、加收滞纳金并罚款超过430万(人民币,下同,约81万新元)。

根据通报,重庆市税务部门前期通过分析发现袁冰妍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彻底,加之其关联企业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劳务报酬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用于个人的消费性支出在其控股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缴个人所得税。其关联企业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