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原审法官判刑前,廖子文和郑子豪已服完潜逃偷渡案的10个月刑期,以致两人部分刑期无法同期执行,也无法受惠于《监狱规则》下行为良好者三分之一刑期扣减。原审法官建议两人上诉修补判刑缺陷。两人星期二(3月19日)被裁定上诉得直,上诉庭撤销两人原有刑期,改判后两人即时释放。
12港人案的两名被告廖子文和郑子豪因判刑有缺陷提出上诉。法院裁定两人上诉得直,当庭获释。
综合《明报》《星岛日报》报道,廖子文和郑子豪涉2019年湾仔汽油弹仓库案,2022年均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连同潜逃偷渡案的妨碍司法公正罪,共判刑3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