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一(11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解释》也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包括明确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等六条。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可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