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时50分左右,梁福彬走进存放现金的办公室内,从保险箱拿出1万2251元的现金,裹在上衣内再迅速离开,恰好被正在值班的清洁工库玛兰撞见。

“他当天休假,却鬼鬼祟祟从办公室拿这么多钱出来,我觉得很不对劲,立刻通知食阁经理。”经理随之调阅电眼视频,看见被告取钱的过程,当场报警。

食阁的营运经理周先生(46岁)告诉记者,梁福彬隔天还照常上班,在清晨6时30分左右本想将1万1550元的现金放回原位,却发现无法用自己的指纹开办公室的锁。

(早报讯)食阁执行营运员偷走公款,带着1万2251元现金到聚会上炫耀,隔天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大部分的钱放回,没想到指纹已开不了门锁,当场被逮捕。

梁福彬共面对九项控状,控方以其中五项提控,这包括三项偷窃、一项失信及一项滋事罪。另外四项控状分别是三项偷窃及触犯一项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则交给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被判坐牢一个月又四周。

49岁的被告梁福彬在2018年8月27日受聘于实龙岗北5道的一家食阁担任执行营运员,工作范围包括每日将饮料摊赚取的现金,与系统核对后,放入办公室的保险箱。办公室只有特定的职员,用指纹开锁才能进入。

“我们连夜更改指纹锁密码,就是避免他再进来偷钱。我们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自己拿钱是为了跟朋友‘号练’(炫耀)!”食阁管理层再度报警,梁福彬被警员逮捕归案。

库玛兰(45岁)今早受访时绘述,当时梁福彬身上抱着一大叠钞票,二人在办公室外的走廊碰见时,梁福彬装作没见到他,转头就跑下楼。

案情显示,梁福彬在2018年9月30日在上11时30分到工作的食阁喝酒,当天是他的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