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奕良被指在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在布莱德路新加坡回教综合大厦(Singapore Islamic Hub)的食堂内,用一把长柄铁刮刀(metal scraper),敲打孟加拉籍客工的头部一次,还刺向他的腹部两次。
在控方传召15名证人供证后,法官判黄奕良表面罪成,而他选择抗辩,但需要一些时间整理资料,因此展延至今天下午续审。
(早报讯)前艺人黄奕良涉嫌打员工一案,今早被判表罪成立,将于今天下午进行抗辩。
59岁的黄奕良面对两项控状,即一项用武器蓄意伤人及一项滋事打架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