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被告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父亲的资料设立新电信账号,签下两年的手机配套,以便能在无需花钱的情况下,得到一台iPhone 11。被告拿到手机后,以1500元将手机卖出,把得到的钱拿去还债。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独自出庭听审,求情时表示后悔对父母所做的一切,恳求法官轻判,好能早日回到职场上赚钱还债。

该青年郭伟金(译音)共面对五项控状,昨日承认两项欺骗罪和一项失信罪,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17周。

主控官说,被告已买了一台新的膝上型电脑还给哥哥,也以每月300元的分期付款还父亲钱,至今已还了1500元。

(早报讯)欠债累累的23岁青年为了还债,从家人身上“挖钱”!他盗用父亲的个人资料向银行贷款近4000元、向电信公司签手机配套,再以1500元把手机卖掉,还偷哥哥的膝上型电脑。

同月,被告也盗用父亲的电子政府密码(Singpass),向渣打银行贷款3801元,同时向银行申请信用卡。

根据控状,被告也在去年4月1日偷走哥哥价值1638元的膝上型电脑。

同月12日,被告的父亲收到银行发来的信用卡,告诉被告的哥哥说,自己没有申请信用卡。哥哥怀疑弟弟盗用了父亲的资料,两天后到警局报案。

青年昨日被判坐牢17周。

案情揭露,被告当时向合法贷款公司及银行借钱,欠下大笔债务,但法庭文件中没有提到欠下的数额及欠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