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出,被告虽然滥用系统调阅个人资料,但并没有把资料泄漏给其他人,也没有从中获利,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因此请求法官判她罚款就好。
法官认为,被告虽然因为“好奇心”才会犯案,不是为了谋害其他人,但三年来犯案的次数实在不少,因此每项罪名判她最高罚款5000元,一共罚款1万元。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税务局的职员,能够登录税务局的系统查看纳税人的资料。
税务局展开内部调查,发现被告的确未经授权多次用系统调阅多名纳税人的个人资料后,报警将她逮捕。
鲁哈娜(48岁)承认两项滥用电脑法令的罪名,另一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后下判。
某天,有职员举报,说被告自称曾用系统查看别人的婚姻状态,因此怀疑她滥用税务局的系统。
调查发现,被告在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之间,共72次擅自利用系统调阅资料。
(早报讯)称“好奇心作祟”,税务局女职员三年来滥用系统偷看其他钓鱼发烧友的个人资料72次,星期二(9月20日)早上被罚款1万元。
被告说自己是一个钓鱼爱好会的成员。她声称,只是因为好奇钓鱼发烧友的背景才会进入系统查看,而且唯一一次用到资料,是因为她想要退还取消的钓鱼团旅费,才会查找其他会员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