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同时指出,我国从2027财政年度起才征收到国内补足税和跨国企业补足税,目前不清楚两者能为新加坡带来多少额外税收以及能维持多久。

跨国企业估计不会因为新加坡征收国内补足税和跨国企业补足税就迁出新加坡。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提醒:“我们不应视之为理所当然,而因此松懈。”

两项法案已三读通过。

英兰妮于星期二(10月15日)为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Multinational Enterprise(Minimum Tax)Bill)和所得税(修正)法案(Income Tax(Amendment)Bill)继续进行二读和辩论时,如此表述。

非选区议员潘群勤认为,跨国企业不会因为新加坡征收上述两项税收就迁出新加坡。

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将征收国内补足税(Domestic Top-up Tax)和跨国企业补足税(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Top-up Tax),它们是在第二代防止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计划(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2.0 initiative,简称BEPS 2.0计划)第二支柱下的两项措施,适用于全球年营收至少7亿5000万欧元(约10亿8670万新元)的大型跨国企业。

英兰妮解释,这是因为跨国企业和各国政府也在制定因应措施。“我们能否从BEPS持续得到税收,并且在考虑到我国的财政支出后,是否还有净收入,仍有待观察。”

英兰妮说:“我们当然希望是这样,但我们不应视之为理所当然,而因此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