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代表律师则在为他求情时说,被告当时也不完全失控,是他要德士司机送他到警局的。如今他已知错,往后会避免再犯,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主控官曾在庭上说,被告前科累累,1992年起就多次因吸毒、偷窃、伤人等罪行进出牢房和戒毒所。他的精神报告则指他因吸毒导致精神错乱,不配合治疗也不吃药。
主控官原本要求法官考虑改造性监禁,却遭法官拒绝。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今年2月17日晚上8时40分左右,苏兆伟(译音,50岁)在金文泰1道第420A座组屋楼下砍伤一名41岁陌生男子后,搭德士到金文泰5道的警署外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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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员随后开枪击中他的左臂,将他制伏。被告事后被控八项控状,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恐吓、蓄意伤害公务员、鲁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危等。
(早报讯)轰动一时的金文泰持刀伤人案,50岁男子先冲出家门砍伤一人后,再搭德士到金文泰警署大闹,被警员开枪制伏,他星期三(10月26日)早上被判坐牢33个月。
他承认其中四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