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芳达重申,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必须确保所有采购项目经过妥当和公平的评估,且获得所需的批示,包括那些在紧急情况下执行的采购项目。
当中部分采购项目是在收到一个报价后进行的,采购的是检测与筛查冠病病毒的服务、食品及医疗用品。这类采购项目总价值11亿元,合同并没颁发给由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直接拥有的公司。
(早报讯)政府在冠病疫情期间为了应急,在没有走正常招标程序的情况下采购一些服务或货品,但每一项采购都根据报价进行。
他在回答工人党议员严燕松(阿裕尼集选区)提问时说,所有交易过后会进一步受到个别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内部审计单位和审计署的独立检查,包括审查采购是否物有所值,以及是否出现浪费的情况。
财政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星期三(3月1日)在国会中回答议员的口头询问时强调,没有采购项目是在没收到报价的情形下完成的。
我国在2020和2021财政年的冠病疫情相关支出达723亿元,当中大约九成用于为家庭、工人和企业提供援助。其余大约80亿元用于采购服务或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