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黑水虻(Black Soldier Fly)幼虫,食品局指出,这类昆虫没有安全食用的记录,若业者有意作为食物进口,必须另在新型食品框架下,向当局提交申请。

食品局从去年10月5日至12月4日间,针对昆虫及昆虫制成品的进口条件和相关执照要求,展开咨询活动。当局一共收到53份反馈,一些业者对于进口可食用昆虫表示欢迎,也有人担心食用昆虫是否安全。

食品局指出,获准进口至本地的可食用昆虫必须符合一系列安全规定。这包括提交相关文件以证明昆虫及制品是在受管制的场所饲养或制造;须以卫生的方式包装和运输,不能含有污染物等。

业者若在产品中使用了昆虫作为食材,必须在包装上清楚列明,确保消费者知道他们所购买的食品含有昆虫。

延伸阅读

除了昆虫以外,蚕蛹也获准作为食物在本地售卖,这主要是因东亚、马来西亚和中国已在食用蚕蛹。食品局说,蚕蛹的纤维蛋白(fitbroin)在日本和韩国已获批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它列为“普遍安全”,因此也可作为食品在我国售卖。

蟋蟀、蚕蛹、蚱蜢等16种昆虫获新加坡食品局批准,可进口至本地作为食物售卖。公众预计能从今年下半年起,吃到这类昆虫食品。

我国参考了欧盟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泰国等国家的做法,在完成全面科学评估后得出的结果是,一些已有食用记录的昆虫种类可以当作食物来食用。因此,我国只会允许这类昆虫种类作为食物在本地售卖,不在清单上的昆虫种类则需作为新型食品,另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