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揭露,2018年期间,被告在整理老妇的柜子时,把里头的东西都清出来,包括一把单位的备用钥匙。他把钥匙放入口袋,打扫结束后忘了放回原处,结果带走了钥匙。
2019年1月8日,被告拿了备用钥匙到老妇家,先按了门铃,无人应门后,就戴上口罩和墨镜潜入单位。他呼喊老妇,确保对方不在家后,从保险箱拿走了珠宝、现金和提款卡,并抄下一字条上的提款卡密码。
钟点清洁工到84岁老妇家打扫后,拿走备用钥匙,趁老妇不在家时,戴口罩和墨镜潜入单位偷走提款卡、珠宝和现金,随后还拿提款卡盗提了3000元。
老妇隔天检查保险箱,发现里头的珠宝和一些现金不翼而飞,而放在抽屉里、用手帕包着的保险箱钥匙,虽然还在里头,但是手帕包法和原先的不同。
被告穆罕默德·卡西(50岁)星期四(10月12日)承认六项包括偷窃、非法挪用他人财物和破门行窃罪的罪行。
案发两周后,被告又在客户家偷走了两条金项链、一只劳力士手表、一只复刻版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手表和港币现金,随后将外币兑换成1000新元,卖掉金项链和劳力士表后,入袋6000元。
期间,被告清理主卧室时发现橱柜有个袋子装着外币,最后偷走了泰铢和日元。被告之后把外币兑换成1100新元。
被告到另一名客户家打扫时,偷走两条金项链、劳力士表以及外币,客户损失至少7800元。
抄下密码 盗提3000元
根据案情,事发时被告是自由业的“万能手”(handyman)和钟点清洁工。
法庭文件没有说明被告偷走的珠宝和现金的总价值。被告把钱都花在个人开销上,至今未对老妇作出赔偿。
2019年1月14日,老妇更新存折时发现银行户头有两笔未经授权的提款记录,马上通知银行。她回家检查,发现放在柜子里的提款卡还在,写着提款卡密码的字条也一样在柜子里。
2017年11月到2018年10月期间,被告负责在一名84岁老妇家打扫。
案情也指出,被告在2019年1月到5月间,每周两次到一名51岁男客户家打扫。
另一客户也遭殃 损失7800元
被告随后到牛车水一提款机,以老妇的提款卡盗提1500元,再到珍珠大厦提取1500元。
案展10月20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