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指出,去年6月至9月,当时是保安人员的被告哈菲祖丁(30岁)涉嫌把起获的非法春药占为己有,甚至拿来服用。这些春药价值约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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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和保安人员抓到春药贩,收贿后未采取行动。

失信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5年监禁和罚款。 贪污调查局表示,我国绝不容忍贪污行为,任何人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可被罚款高达10万元,或被监禁长达五年,或两者兼施。

陈梓雄星期五早上也因触犯一项防止贪污法令,被控上法庭。

另外,当时是辅警的被告阿里斯(66岁)去年9月13日,同样被指把起获的非法春药拿来服用,这些春药价值约188元。

春药贩涉行贿也被控

哈菲祖丁星期五早上除了被控一项失信罪外,也被控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

贪污调查局(CPIB)星期五(11月3日)早上发文告指出,四名男子分别因涉嫌贪污和失信罪名,星期五早上被控上法庭,其中包括两名策安保安机构(Certis Cisco)的辅警、一名保安人员和一名行贿的男子。

两人星期五早上面控时都表示有意认罪,案展到下星期一(6日)。

马国籍的被告蒂鲁(30岁) 案发时是一名辅警,他抵触两项防止贪污法令控状。

蒂鲁和陈梓雄面控时都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并有意聘请律师,两人的案件展期到12月4日。 

当局将关注所有包括匿名的贪污投诉和举报,公众可通过官网举报,也可电邮到report@cpib.gov.sg,或拨打1800-376-0000。

另外,文告指出,蒂鲁涉嫌去年7月三次向另一名春药摊贩陈栋梁(音译)收贿共750元,没有对他采取执法行动。

控状显示,他在去年5月至6月,涉嫌两次和被告哈菲祖丁一同收贿140元,因此没有对兜售春药的陈梓雄(30岁)采取执法行动。

辅警和保安人员涉嫌将充公的春药“私用”,甚至接受春药摊贩贿赂,四人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