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会从受害者的手机获取含一次性密码的短信后,再把短信从受害者的手机里删除。

被告在6月13日最后一次转走受害者银行户头的钱,数额约700元。隔天,她声称母亲不舒服,就返回家乡。

被告是来自印度尼西亚的蒂安珊迪卡(32岁),她共面对四项包括偷窃和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此外,被告在工作期间得知受害者的提款卡密码,结果偷了受害者的提款卡后,在3月25日到4月21日期间,共四次盗提和盗刷受害者共1585元。

延伸阅读

被告在10月7日返回新加坡时被逮捕。

被告从去年8月开始在雇主位于武吉巴督东5道第235座组屋的住家工作,主要职责是做家务和照顾受害者。

受害者是被告女雇主的69岁母亲,她是退休人士,和女儿同住。

案情显示,由于被告知道受害者鲜少使用手机,也不熟悉手机操作,于是利用受害者的银行户头,在自己手机里设置网上银行和PayNow转账应用程序。

被告转走的钱,一部分用来自己网购消费,大部分则汇给在印尼的家人,以支付在家乡欠下的债务。

称母不适回乡 四个月返新被捕

被告会从受害者的衣柜偷提款卡干案,回到家后再把提款卡放回原处。

雇主在被告回国后五天(6月19日),拿受害者的存折去银行更新时,才发现3月到6月期间有一笔钱不见。

被告用上述手法,在今年4月19日到6月13日期间,通过PayNow和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共19次从受害者的户头转走共6653元8角7分的存款。

女佣看准雇主母亲少用手机,把对方的网上银行和PayNow设置在自己手机上,两个月内19次转走雇主超过6600元,且还偷提款卡盗提近1600元,被判坐牢五个月。

被告用自己的电邮注册上述手机应用,并用受害者的手机号码注册收取一次性密码(OTP),以验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