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警员的同事供证,说看到被告踢受害者,控方认为证人没理由撒谎。
根据《新明日报》2019年的报道,被告事发时参与了一场婚宴,傍晚5时左右在和一些宾客发生了纠纷及酒醉的状态下离席,任职的保安组长则接获指示要看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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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方的陈词,被告2017年在口供书(longstatement)里称,记得事发时自己在抵抗某人,但忘了自己当时有什么样的举动。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踢警员的一幕恰好被另一警员的随身摄录机拍下,该画面也在庭上播放。
被告拒捕,抬起右腿猛踢一名26岁警员的右大腿,警员事后右大腿有淤青,拿了一天病假。
她星期五被判监16周和罚款1500元。被告表示将针对判决和刑罚上诉。
这起醉酒闹事又蓄意伤人案,发生在2017年8月13日傍晚5时许,地点是位于牛车水一带的皮克林宾乐雅酒店(Park Royal on Pickering)。
六年后才想起经过 控方:不可思议
被告接着到三楼停车场取车,试图开车离开酒店却找不到出路,下车后竟动怒高声大喊,在场的亲戚也无法安抚或劝阻她。
被告2019年认罪,隔年突然要抗辩,称是要用右脚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机,不是踢警员。
控方指,要被告解释供词的出入时,被告称事发后自己还精神恍惚,想不起事发经过,事发六年后才想起。控方以“不可思议”形容这样的说法,并指被告说法不可信。
控方指,被告在2020年决定抗辩时改口,在庭上称记起事发经过,称当时是想用右脚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机。不过,她后来又改变立场,称抬起右腿是要恢复平衡。
庭上揭露,被告原本认罪,之后改变立场,经过审讯后被判罪成。
被告是35岁的房屋经纪周舒婷(译音),她被控在公共场所作出骚乱、不检或不雅行为,及蓄意伤害正在执行公务的一名警员。
美女房屋经纪参加婚宴狂饮,离席后停车场醉酒闹事,惊动警方到场,不但拒捕还猛踢警员右大腿,案件时隔六年终有定夺,她星期五(11月10日)被判监16周和罚款1500元。
根据控方陈词,该名证人是一名义警。他供证时说,案发时他当了一年义警,并且是唯一一次看见警员受伤。
由于无法控制被告,保安组长只好报警求助。警方到场后被告依然没平复下来,继续哭喊大闹,亲戚和警方都拿她没办法,警方最后将她逮捕。
受害警员同事供证
控方也指出,证人与受害警员并不是关系密切的朋友,证人因此没理由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