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rz于今年6月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撤除信托的外部管理公司,改为内部管理。信托单位持有人于8月投票通过议案。Quarz认为,转内部管理有助节约成本、提高每单位派息和提振股价。

第二道问题是,信托赞助机构和一致行动方,是否应该放弃参与修订信托契约的决议案投票,因为这涉及利益冲突。

近期,本地有另一家信托的股东也要求转内部管理。15名大信商用信托(Dasin Retail Trust)股东上个月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撤除现有外部管理公司。

委员会指出,即使有必要修订信托契约,由于转内部管理不损害单位持有人的利益,由受托机构提供证明已足够。

浩正零售信托在2017年除牌后,本地股市的REIT绝大部分是外部管理,赞助机构通常是大股东,也掌控管理公司。

对于汇丰机构信托的声明,委员会说:“单位持有人完全不同意,且对受托机构的立场感到极度不安。”

胜宝增长内化委员会(Sabana Growth Internalization Committee),是由胜宝工业信托的第三大股东Quarz资本亚洲(Quarz Capital Asia)推动成立,目的是促进信托转为内部管理。

委员会指出,汇丰机构信托于11月7日的一份声明中说,如果信托要转内部管理,必须修订信托契约,而这须要经过单位持有人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通过,除非受托机构出示证明。

如果须要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赞助机构和其一致行动方不得参与投票。委员会说:“原因很简单,这涉及到利益冲突,投票结果将直接影响他们的管理费收入。”

汇丰机构信托表示,由它提供证明并不合适。因此,未经单位持有人投票通过,不得修订信托契约。

管理公司根据REIT的资产规模定期收取基本费用(base fee),资产规模越大,管理费越多。REIT收购或脱售资产,管理公司也都获得佣金。

延伸阅读

委员会星期二(12月5日)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发出一封公开信,就两道关键问题,要求金管局和监管公司作出明确指示。

第一道问题是,受托机构汇丰机构信托服务公司(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对信托契约的解释,以及如何推动信托转内部管理的立场是否有误。

大信商用信托的外部管理公司的大股东远洋资本(Sino-Ocean Capital)被债权人申请清盘。股东担心,如果香港法庭批准清盘,清盘人将脱售信托外部管理公司的股权。

房地产投资信托转内部管理在新加坡已有先例。2016年6月,浩正零售信托(Croesus Retail Trust)以5000万元买下浩正零售信托管理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行内部管理,成为本地第一家内部管理的REIT。

胜宝工业信托(Sabana Industrial REIT)单位持有人组成的“胜宝增长内化委员会”发出公开信,就受托机构对信托契约的解释,以及如何推动信托转内部管理的立场是否有误,希望监管部门做出明确指示。

15名大信商用信托股东 要求撤除外部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