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公司说:“由于发售附加股的时间表,发行商应密切关注附加股的发售进展,并在出现此类问题时立即联系新交所监管公司,以便股东能够及时收到他们的股份。”

根据新交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和史丹福置地(Stamford Land)星期五(12月15日)的联合发布,双方已就对史丹福置地去年分配额外附加股的决定的意见分歧,在没承认任何责任的情况下达成的解决方案,史丹福置地因此将捐赠200万元给新交所投资者教育基金。

按规定,公司必须先完全满足小股东的额外认购和把散股或碎股拼完整的需要,公司董事和能影响公司日常运作或附加股发售或在董事会有代表的大股东(统称受限制人士),在这方面将最后受考虑。

二、在小股东认购额外附加股的数量超过额外附加股的数量时,额外附加股在先后用于把小股东和受限制人士的散股拼完整后,发行商可决定适当方法把额外附加股分配给所有小股东。

它要求附加股发行商严格遵守条规的形式和实质。在特殊情况下,发行商应该在分配额外附加股之前,与监管公司商量如何应用有关条规。

事关史丹福置地发售的2亿3890万元可弃权无包销附加股,这是它上市逾30年来首次发售附加股,大华银行是主理发售机构。它在2022年2月宣布附加股的发售结果和额外附加股的分配。由于小股东认购的额外附加股并没有完全被满足,它就把额外附加股分配给董事和掌控股东,新交所监管公司因此表示不同意这个方法。

若现有股东没有认购全部所配得的附加股,导致附加股认购不足,发行商可以把所剩余未被认购的附加股(意即额外附加股),分配给申请购买额外附加股的股东。此时,发行商必须严格遵守分配额外附加股的规定。

专栏文章提醒挂牌公司(发行商)时指出,这个规定的目的是避免受限制个人处于利益冲突境地,即他们可以行使对发行人的控制或影响力,以实现对自身有利的额外附加股分配,同时可能不当损害其他股东(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在小股东认购额外附加股的数量少过额外附加股的数量时,额外附加股必须先全面满足小股东的认购量,然后才可以用于满足受限制人士的认购。

专栏文章指出,发售附加股是常见的股权集资方式,现有股东获得权利购买一定数量的新股,售价通常按市价打折。条例要求在发布发售附加股的消息时,发行商应该披露董事或大股东是否有意或已承诺认购所配得的附加股,以及他们是否打算额外认购附加股。这些披露将为股东提供透明度,股东随后可以决定是否认购所配得的新股和申请认购额外的附加股。

以下是三种可能情况:

监管公司星期五还另外发布专栏文章,提醒发售附加股遇到特殊情况的挂牌公司,在分配额外附加股之前,务必先与监管公司咨询。这是它对挂牌公司的要求。

在发行商有合理担忧的特殊情况下,他们应咨询新交所监管公司。发行商有责任向监管公司解释为什么不应该坚持严格遵守该规则。

一、如果小股东没有认购任何额外附加股,在用额外附加股把小股东的散股拼完整后,剩下的额外附加股可用于满足统称受限制人士的散股拼完整和额外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