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出,被告尽管在2016年5月5日和2017年1月23日收到两封信函,通知他驾照将被吊销,但他却没有理会,继续开车。

被告当时开着车,从芽笼31巷右转进芽笼路的时候,因有一辆车停在第一条车道,被告因此转入第二条车道。

由于没有小心和注意路况,被告撞上一名过正在过马路的80岁老翁。

根据案情,车祸发生在2020年12月13日早上9时27分,地点是在芽笼路和芽笼31巷无交通灯的交界处。

调查揭露,事发时被告并没有持合法的驾照,他的驾照之前已被吊销。法庭文件没有注明他的驾照为何被吊销。

老翁因右膝盖疼痛,在车祸隔天到芽笼综合诊疗所求诊,后来也在12月21日因右脚踝疼痛再次看医生。他在当天照了X光后,才被诊断是右脚踝骨折,因此被转介到陈笃生医院急诊室做进一步治疗。

延伸阅读

被告感觉到车头左侧有撞击力,马上刹车,下车去查看老翁。老翁被撞后,整个人躺在地上,疼痛不已。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5100元到7600元罚款,以及不得拥有各级驾照12到24个月。

老翁从12月29日到隔年2021年2月8日都打石膏,过后还要穿上步行靴(walker boot),一直到4月12日。

案展到明年2月7日下判。

66岁阿叔无驾照开车,在芽笼路交界处撞上过马路的80岁老翁,导致老翁脚骨折,打了两个月的石膏,过后还必须穿步行靴。

被告林必谭(66岁,译音)承认抵触两项交通法令和一项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