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银行(OCBC)星期四(6月27日)闭市后披露答复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代表大东方控股小股东的六点提问。华侨银行表示,收购价的决定须平衡成本与回报,并坚信华侨的股东支持其企业战略,大东方停牌的问题对华侨实现策略不会是永久的干扰。

第四,关于这个要约可能产生的名誉风险,华侨表示相信它的股东支持华侨的企业策略,这个要约符合华侨加强财务管理领导地位,以及把握亚洲日增的财富来推动业务增长的策略。

第二个问题是,大东方对华侨的净利贡献显著,华侨有何理由以“不公平”的要约收购其余未持有的大东方股权?华侨表示,IFA已考虑到各种因素,并认为大东方的独立董事应建议股东接受要约。华侨说:“我们仍然相信,收购价较大东方股票的最后交易价格有显著溢价。”

华侨银行在5月10日宣布对大东方股东提出收购价每股25.60元的自愿无条件收购要约,当时华侨已持有大东方88.44%股权。在独立财务顾问(IFA)的意见出炉后,大东方的一些小股东向证投会表示,对这个“不公平但合理”的要约感到很失望,以及不接受要约的话,会面临资金因股票停牌而被锁住一段日子的“进退两难”处境。证投会之后公开致函华侨银行,提出多个问题寻求答复。

最后,大东方股票停牌的问题,是否将妨碍华侨实现其“一个集团”战略?华侨答说:“我们坚信,这个问题对华侨银行不会是永久的干扰。我们致力于并专注于我们的企业战略,为我们的利益相关者提供长期价值。大东方股票的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华侨银行和大东方之间的密切关系,它们之间已经存在协同关系,并且是我们‘一个集团’战略的一部分,旨在为我们的客户定制全套综合解决方案。”

第五个问题是,鉴于华侨把大东方除牌的打算和新交所规定退市要约必须“公平且合理”,为何华侨还决定不提高收购价?华侨答说:“虽然我们有意让大东方退市,但只有在条件可接受且符合华侨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这样做。因此,我们必须谨慎行事,在成本和回报之间取得平衡。”

大东方控股星期四股价跌0.04%,闭市报25.64元,高于收购价。华侨银行股价涨0.76%,闭市报14.51元。

第三,关于华侨提出要约时是否已有清晰战略和使大东方成为独资子公司的打算,华侨答说,它在5月10日宣布提出要约时,已说明提高在大东方的投资和寻求除牌的打算。但它须谨慎行事,平衡成本与回报。截至6月26日下午6点,它已掌控大东方90.24%股权。

延伸阅读

首先,对于华侨决定不提高收购价之前是否已考虑了IFA的看法,华侨答复,它已经考虑了大东方独立董事的IFA的方法、分析和意见,并注意到IFA认为华侨的要约“不公平但合理”,但IFA仍认为独立董事应该建议大东方股东接受这个要约。它也注意到大东方独立董事已同意IFA的建议。

它说:“我们请求所有大东方的股东全面审查IFA的分析,并仔细审查IFA向大东方独立董事提出建议时所阐述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