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仁的妻子凯·玛丽·泰勒(Kay Mary Taylor,中间黑衣者)稍早前在五名亲友的陪同下,于清晨约6时19分抵达高庭,与公众一同排队。(陈渊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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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仁身穿黑色西装,抵步时表情严肃。

易华仁原本面对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32项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好处,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35项控状中,27项与王明星和他的公司新加坡GP有关,另八项则涉及林增控股(Lum Chang)的董事经理林国城。

上星期二(9月24日)开庭时,控方将两项贪污控状,修改为刑罚较轻的违反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控状,指易华仁以公职人员身份,向商人王明星索取和接受贵重物品和好处。

易华仁的认罪聆讯历时五个多小时,高庭法官洪承利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将案件展至星期四下判。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以公职人员索取和接受好处一案料有裁决,易华仁星期四(10月3日)早上约9时23分在律师陪同下乘车抵达高庭,准备出庭面判。

易华仁的妻子凯·玛丽·泰勒(Kay Mary Taylor)稍早前在五名亲友的陪同下,于清晨约6时19分抵达高庭,与公众一同排队,在早上7时领取号码牌。他们过后于早上约8时30分,从停车场进入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