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高级律师文达星在案件下判后,要求让易华仁展期至星期一入狱服刑,法官批准易华仁必须在当天下午4时到国家法院报到。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被判坐牢一年,他星期一(10月7日)发声明表示,不会针对刑罚上诉。

易华仁星期一下午在脸书发声明说,他将不会针对刑罚提出上诉,并会在星期一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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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仁指出,控方将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修改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对他而言很重要。他承认身为部长,在第165节条文下接受物品和好处是错误的行为。他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向所有新加坡人致歉。

易华仁在声明中感谢所有在艰难时刻支持他的家人和朋友,以及律师。

他说,“过去30年能够为选民和新加坡人服务,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幸”,而如今这一篇章即将结束,他与家人将怀着感激继续生活。

易华仁(62岁)上星期四(3日)因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余元的物品及好处,被判入狱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