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9日,被告在通过大士关卡返回新加坡时落网。被告之所以返新是因为找到了新工作。
2022年7月28日至29日期间,被告到档口收钱,当时共收取了2万元左右的款项。
被告的其中一项职责是到上述档口收取营收,并存入老板指定的银行户头。被告是唯一被委任这项职务的人。
被告随后于7月30日,向老板作出5000元的部分赔偿。
调查揭露,2021年5月左右,被告和雇主达成协议,每月领3500元,帮老板打理位于义顺、宏茂桥、大巴窑工业园和金文泰西一带的餐饮档口。
被告求情说有四个孩子和年迈父母要养,妻子目前只做兼职,恳求法官轻判。
被告林志雄(41岁,译音)承认一项监守自盗的罪名。受害者是一名45岁男子,案发时是被告的雇主。
控方指出,被告失信的金额高达2万元,他受雇主信任负责收取现金,却为了私利挪用款项,因此促法官判他坐牢六至七个月,以作威慑。
帮老板到四家餐饮档口收取营收,男子起贼心,卷走逾2万元潜逃马来西亚,返新后被捕,被判坐牢六个月。
延伸阅读
老板联系不上被告,察觉有异,随之发现被告自7月24日起,就没有把钱存入银行户头。老板报警求助。
此后,被告并没有把钱存入老板的银行户头,而是在7月29日卷款潜逃至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