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同日晚上发文告说,瑞隆蛋庄于今年5月从马来西亚进口一批鸡蛋,过后一再未安排食品局进行检查和认证,但仍出售鸡蛋。
涉及事件的进口商是瑞隆蛋庄(Swee Leong Eggs Distributor)。除了公司本身于星期二(11月5日)被法庭判处罚款2500元,公司合伙人傅荣秋(译音,Poh Eng Chiew)也因为没有阻止违例行为发生,同样被罚款2500元。
一家鸡蛋进口商在出售鸡蛋前,没有按程序让新加坡食品局检查鸡蛋,结果被罚款2500元。
文告指出,鸡蛋运到新加坡后,进口商必须先安排经授权的审查员检查和认证鸡蛋,才能够出售、分销与出口鸡蛋。如果检查发现鸡蛋不适合食用,鸡蛋就会被扣押与丢弃。
根据法律,违例者可被判处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