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件也显示,调查期间,被告否认非礼女儿,并辩称事发时他是为了帮女儿擦掉胸口和颈项的汗珠才会碰到女儿。
辩称为女儿擦汗
根据法庭文件,案发时被告、妻子、11岁女儿和8岁儿子同住在一间两房式组屋的主人房。
控方认为,住家是一个能让人觉得安全的地方,被告却在家中干案。控方也表示,被告是女儿最相信的人之一,但他却违背女儿的信任,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狱60个月鞭打9下(刑期取代9下鞭刑)。
他昨午认罪后被判入狱4年鞭打9下,但他已年过50岁,改由18周刑期取代鞭刑,总刑罚为4年18周。
数次被非礼,女儿尝试告诉母亲不果,过后把事件转述给好友听。好友找来学校的辅导员,才揭发被告的罪行。
60岁的被告因在前年6月18日至6月28日的两周内,超过五次(少于10次)非礼当年只有11岁的女儿被控。他共面5项非礼罪,控方以其中三项罪名提控他。
案情显示,非礼案件发生时,主人房都是开着冷气,大门紧闭。被告以为女儿沉睡着,伸出手触碰女儿的胸部,然后再把手伸到女儿下体。其中一次,妻儿也在房里睡觉。
被告和女儿会睡在一张双人床上,而妻子和儿子则睡在一张单人床上。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5月9日的《联合晚报》。
两周内五度伸出狼爪袭胸、摸下体,六旬狼父非礼11岁亲生女,竟辩称为女儿擦汗。
女儿感觉父亲对她上下齐手,但过于害怕不敢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