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竞消委解除指示的决定昨天生效,它已无须审批这项申请。

全国私人出租车司机协会在面簿贴文中说,协会期待继续针对司机福利和收入可持续性与Grab合作。

为了恢复市场竞争性,竞消委向Grab施加多项指示,包括规定Grab取消对旗下租车司机的约束性条例、解除当时与德士公司的独家合作协议、维持交易前的车资和司机奖励制度等。

竞消委昨天发文告说,点对点载客服务(P2P)监管框架10月30日生效后,多家私召车业者包括Grab、Gojek、Ryde和Tada Mobility,以及德士业者康福德高都获发电召经营执照,可通过电召方式提供载客服务。其他德士业者也获准提供该服务。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昨起解除对私召车业者Grab实行了两年多的指示,意味着Grab下来可自由调整收费框架等。Grab表示,会开始向乘客征收约3角钱的平台费用,但承诺在下来至少六个月内,不会改动收费框架和政策。

他说,过去两年,Grab聚焦为乘客和司机伙伴提供安全、便利和可靠的交通服务,每年投入数百万元建立和维持现有及新的交通服务与科技功能,以改善用户体验和服务水平。

陈念辉说:“这个费用将是我们暂时会对车资做的唯一变动。除此之外,碍于冠病疫情,我们致力于在下来至少六个月,维持现有的价格结构和政策。”他补充,公司慎重看待价格结构和政策,也将通过提供具竞争力的收费,吸引乘客及为司机提供赚钱机会。

Grab新加坡交通部门董事经理陈念辉表示,欢迎竞消委解除对Grab的指示。公司将继续遵守P2P监管框架的规定。

考虑到点对点载客服务市场的业者多了,加上监管框架有助于确保业者不能禁止旗下司机为“竞争对手”载客、P2P车资计算方式透明清楚并由市场力量决定等,竞消委认为是适时解除自2018年9月24日对Grab施行的指示(directions)。

Grab:将遵守P2P监管框架规定

竞消委考虑到点对点载客服务市场的业者多了,加上监管框架有助于确保业者不能禁止旗下司机为竞争对手载客、P2P车资计算方式透明清楚并由市场力量决定等,认为是时候解除自对Grab施行的限制。

“最终,我们关心的是司机收入要公平,且任何收费调整或佣金应该合理,并能改善司机的生计。”

全国私人出租车司机协会:针对福利收入与Grab合作

“这个承诺不变,但为了继续这么做,我们早前已表明有意为推出的交通服务收取象征性的平台费用。”

竞消委指出,会继续同陆路交通管理局和公共交通理事会合作,确保P2P领域保持开放且具竞争空间。

竞消委当时表示,Grab2018年3月收购优步(Uber)在东南亚的所有业务以来,种种迹象显示这削弱了市场竞争,而Grab的车资在扣除给乘客的优惠后,实际上涨了10%至15%,因此裁定这项交易违反我国竞争法,向两家业者罚款共1300多万元。

据悉,这包括向旗下司机征收的佣金幅度。

Grab今年7月向竞消委申请更改此前的指示,希望向乘客收取每趟3角钱(加上消费税是3角2分)的平台费用,并指该费用可让公司维持和加强各项安全措施,及支付相关营运成本。这与其他私召车业者的做法一致,例如Gojek今年3月初已向乘客收取每趟7角钱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