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警方接获多名受害人的报案,指他们陷入爱情骗局,把钱转给到了一个华侨银行的账户,警方最终追溯该账户的持有人就是被告。
被告莫罕默·瑞度安(34岁,音译)案发时是一名保安,月薪为1300元,他面对两项不诚实挪用财物的控状,昨日认罪。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3月9日的《新明日报》。
银行账户半年内突然多了20多万元来路不明的巨款,保安占为己用,到处购物、夜店狂欢,昨日(3月8日)被判坐牢6个月。
被告在六个月内收到约22万元来路不明的存款,他将钱取出来,用于个人开销,包括支付医药费、购买服饰、书包和手机,还去夜店狂欢。
根据控状,他被指在2015年1月至6月之间,盗用了存入他的华侨银行(OCBC)账户的7万1980元,以及2014年10月至隔年4月之间,盗用了存入他的储蓄银行(POSB)账户的14万8162余元。
案情披露,2014年10月,被告的两个银行账户陆续收到陌生人的转账,但他并没及时告知银行或警方,反而占为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