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已经注意到中国大西北地区所面临的极端化挑战,认为随着经济政治社会保障制度的变化,大西北地区重新出现了民族认同的现象,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宗教极端主义排外现象。这是对中国大西北地区进行深入观察之后所得出的正确结论。

非常不幸的是,西方一些国家挑拨离间,把中国政府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职业技能的培训教育,说成是剥夺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的自由。如果他们愿意给中国少数民族地区青年自由,中国政府非常乐意将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青少年转移到他们国家,让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和社会保障服务。

中央政府显然已经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求东部地区大力支援西部地区,包括为西部地区提供公共产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不足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问题,是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西方一些国家在分析中国大西北地区问题的时候,更多的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大西北地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他们根本不了解中国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当然也无法对中国大西北地区所面临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联合早报》多篇文章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值得西方学者和西方新闻媒体从业者认真学习。说到底,如果不了解中国大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进行形而上学的讨论,最终必然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很遗憾的是,西方一些学者总是习惯于先入为主,在错误思维定势下,分析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其次,为了解决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少的问题,中国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实行特殊照顾政策,对人口相对较少的少数民族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在客观上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相对较快,而当地汉族人口增长速度相对较慢。不过,随着中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修改了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家庭生育子女。由于汉族的人口基数相对较大,可以肯定不远的将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结构将会稳定下来。

首先,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结合中国实际制定的重要制度。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由人口相对较多的少数民族担任领导干部,其首要任务是团结各民族群众,并且充分照顾到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譬如,在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居民担任主要领导干部,其责任是照顾维吾尔自治区的汉族、回族、哈萨克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居民。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实现民族团结。

随着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对口支援的力度不断加大,西部地区社会结构中出现的矛盾逐渐减弱,市场主导的民族融合现象逐渐形成。只要坚决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大西北就一定能实现稳定发展。

不过,中国显然吸取了苏联极端民族政策的教训,同时吸收了南斯拉夫等一些国家民族改革的经验,创造性地制定了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因而到目前为止,中国境内还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民族冲突和宗教矛盾。

2019年4月9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郑永年的文章《中国的大西北问题》,分析中国的大西北问题,内容极为深刻。作者从中国的民族政策、经济政策、社会福利保障政策以及民族地区的管理政策出发,对中国大西北地区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振聋发聩。

由于政府无法向居民提供足够的住房、医疗和教育服务,导致一些非政府组织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宗教组织作为非政府组织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修建公共设施,包括修建清真寺(回教堂)和教堂,不仅解决了当地居民的宗教需求,也在客观上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这是中国新旧动能转化、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出现的非常特殊的社会现象。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为了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的孩子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国家在高等教育招生环节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对少数民族子女增加一定的分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速度,也是为了确保少数民族地区能够走上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这项政策今后还会继续实施下去;但是,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平民化”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招生制度中照顾少数民族的政策一定会发生改变。

为了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意识形态混乱问题,中国政府在传统教育体系之外,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或者设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帮助少数民族地区青年掌握一技之长,为他们融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是中国政府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受到一定的影响,政府在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公共产品配置方面能力减弱,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传统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受到冲击。

作者是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研究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必须从动态的角度进行逻辑分析,不能以现在的问题来否定以前的政策,当然也不能用从前的政策来解决中国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不断地完善。中国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如果少数民族居民违法犯罪,依照法律必须接受审判。过去在处理少数民族居民违法犯罪问题上,可能更多强调教育为主,现在处理少数民族居民违法犯罪问题,除了教育之外,还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产生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