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面对百年未遇之变局的今天,我们有理由重温以下教训:
任何一个大国或强国,都不可能单独与两个以上的大国或强国长期为敌而不被击败。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命运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在这方面,中国提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值得倡导和实践。
唐代的曹松在《己亥岁二首》中写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六、战略误判是打开“潘朵拉盒”的钥匙。
战争一旦爆发,就不会再按照一方的意愿进行,战争有着自己的逻辑和轨迹。战争的代价(包括贸易战)直接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和身家性命,精英阶层如果以“赌徒心态”去处理危机,结果一定损害本国民众的利益和福祉。
《凡尔赛条约》带来启示
作者是德国时评专栏作家
德皇威廉二世当年就是因为好大喜功,最后才落了个一败涂地的下场;大英帝国昔日虽然主宰海外殖民地,但在欧陆,它基本只能采取“光荣孤独”的政策。
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手机被盟友美国的情报部门窃听,德国为何一筹莫展,不敢动作?因为它没有能力和胆量与美国这样的盟国翻脸。
从眼下世界的主要热点来看,潜在的危险非常大。虽然主要国家都对战争比较慎重,但用“优先论”强行贯彻本国利益的做法已大行其道,动辄制裁或用武力相威胁也已司空见惯。
《凡尔赛条约》给一场人类浩劫画上了句号,但后人是否从中汲取了必要的教训呢?
当年的政治军事精英对此早有警觉和预言,后世的史学家对此也已盖棺定论。
“结盟”除了能获得盟国的安全支持之外,也意味着要承担集体犯险的义务,即所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面对西方的围堵,中俄现在虽然有结盟的理由,但两国都没有走上这条路,这是理智的决定。
经过长达七个月的“巴黎和会”谈判,各方签订《凡尔赛条约》,标志着造成千百万伤亡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然后,这份“和约”并未带来和平,硝烟虽然散尽,战争却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着。为什么?
同样,德国在一战后的所有国策也都基于复仇的信念。因此,纳粹上台后,对内仇恨左翼党当年的“背后捅刀”,对外则要一洗当年签订城下之盟的耻辱,收复失地,再创辉煌,结果却是国破家亡。
《凡尔赛条约》签订百周年日,我们除了珍惜现有的和平,更应该思考如何真正杜绝战争的根源,合理地解决国际冲突。
结盟不仅是体现了某种“对抗模式”,更是一种束缚和制约,现在国际政治中出现的新概念(新型大国关系或战略伙伴关系等),其实都是为了规避结盟这种旧形式的新发明,也是为了更理性地处理和协调双边和多边关系。
一战的参战国中,有许多都认为自己可以在短期内赢得战争,有些精英甚至认为,偶尔打仗流血有利于国家的健康和富强,但结果却是生灵涂炭,哀鸿遍野,四大帝国从此走向没落。
跟1648年结束三十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1815年结束拿破仑战争的《维也纳和约》不同,《凡尔赛条约》的宗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平,而是极限打压和羞辱对手的文件。
任何双边或多边条约,都不该通过极限施压来达到,更不能逼人签订“城下之盟”。这样的“迦太基式的和平”无法带来长久的安宁,更难以带来双赢的局面。
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崛起或复兴不能以“万骨枯”为代价。一个称职的“世界大国”,首先不该是一个凌霸强权,而是个和平之邦。
最后,它还告诉我们,莫要让仇恨和私利蒙住了人们的眼睛,更不应恣意播种仇恨和复仇的种子。
可是,一旦“爱国主义”深入人心,本国的利益就压倒了一切,爱国的情绪很容易转变成排他的冲动和惯性。
四、单方面通过结盟来维系一个国际秩序已经过时。
从这个意义上讲,《凡尔赛条约》与其说是巴黎和谈的结果,不如说是一颗复仇的种子。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在其著作《和约的经济后果》中称《凡尔赛条约》是“迦太基式的和平”。他的话不言而喻,分明已把战胜并严惩德国的法兰西,比作在布匿战争(Punic Wars)中战胜了迦太基,并将其彻底摧毁的罗马帝国。
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里,国家利益是相互交织的。一国只能在“共享”和“共赢”原则之下,获得在其他地区的影响力。
三、珍惜和平的价值,不要轻易言战(不管是哪类战争)。
对于这个问题,二战的爆发带来的是否定的回答,而二战之后维持了70多年的总体和平,似乎又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俾斯麦是外交老手,他在位时,德国曾与欧洲不少国家签订了这样那样的“和约”与“条约”。但是,这些文件并没有确保和平,相反,它们在短短几周内就变成了废纸,而各国纷纷宣战的原因,竟然是一个极端分子的刺杀行为。
作为战败国,德国不仅丧失13%的领土,赔偿320亿美元的战争赔款,外加每年5亿美元的利息,其出口产品还要被征收26%的额外费用,并丧失所有海外殖民地,陆军只能保留10万人,海军主力战舰不得超过六艘,不得拥有潜艇、飞机、坦克或重炮等攻击性武器。
五、“民族主义”是一种很危险的大众情绪。
不要说战败的德国人难以接受这份条约,就连声称“搜遍德国人的口袋也要把钱找出来”的英国首相劳合·乔治(David Lloyd George)私下都说:“当你们把这样的条件强加在德国人民的身上,这只能导致德国人要么不遵守条约,要么发动战争。”
今日之美国如果一定要追求“单极霸主”地位,则难免面临“危机四伏”“四面楚歌”的局面,日子会相当不好过。
在某个时段,世界历史犹如国际法庭,短短数分钟,寥寥几句话,就“宣判”了一场连年煎熬、生灵涂炭的战争的结束。百年前的6月28日,法国巴黎凡尔赛宫内呈现的正是这样一个场面。
应汲取哪些教训?
二、不要沉迷于所谓的“世界大国”地位。
其次,它还告诉我们,“和约”未必就是和平的万能保障。
首先,它告诉我们,若要解决国际冲突和矛盾,“零和游戏”规则是极其危险的。任何谈判均应服务于找出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战争一旦爆发,就不会再按照一方的意愿进行,战争有着自己的逻辑和轨迹。战争的代价(包括贸易战)直接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和身家性命,精英阶层如果以“赌徒心态”去处理危机,结果一定损害本国民众的利益和福祉。
美国总统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看到这份协议后,也皱着眉头说:“如果我是德国人,我想我绝不会签署这份协议。”
历史是前车之鉴。那么,《凡尔赛条约》到底带来了什么启示呢?
七、国际协议必须照顾到各方的利益。
一百多年前,参战国认为,宣战的理由不是谁开了第一枪,而是谁开始战争总动员。这让各国对战争和威胁的判断变得越来越神经质。
即便对德极其强硬、当年代表协约国在贡比涅(Compiègne)森林一节火车厢里签订停战协定的法国元帅福熙(Ferdinand Foch)都认为,“这不是和平,这是20年的休战。”
一、追求民族复兴国家富强本身天经地义,但不能忽视全球和区域的“共同体”意识。
它的危险就在于一般人很难将其与健康的“爱国主义”区分开来。政府为了更好地动员民众,最容易高举的就是“爱国主义”旗帜。
另外,即便两国或者两集团利益相左,冲突加深,也不能停止外交接触或动辄采取制裁措施。换而言之,外交沟通和对话的大门不应轻易关闭,这是防止战争和避免战略误判的非常有效的措施之一。
关键是,1918年德皇退位,德国成为议会民主制国家(魏玛共和国),原因之一即是希望以此获得协约国的认可、谅解和接纳,可换来的却是如此苛刻的惩罚。“被欺骗和背叛”于是成为德国极右翼的主要说辞,并获得大部分德国人的认可,成为此后纳粹崛起的土壤。
当年的美国总统威尔逊曾以“十四点和平原则”点燃了许多民族的复兴希望,使美利坚成为全世界热爱和平和自由人士的一盏明灯;再看今日之美国,特朗普却正热衷于挥舞“美国优先”的大棒,对其他国家采取“极限施压”和“无限打击”。
福熙之言一语成谶,第二次世界大战在一战结束后的20年零56天后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