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极为讽刺的是,曾经出任副首相的慕尤丁,当年也就是因为质问这些罪行而被开除出阁,才转而与马哈迪合作成立土团党。无论如何,马哈迪后来下定决心,与慕尤丁和国盟政府全面开打,如企图在国会里提出针对慕尤丁的不信任动议。
所以国盟政府为求保住政权,只好把本来在3月初就要召开的国会议期,延迟到在距离上一次议期的结束(去年12月)不超过半年(依据宪法有关条文的规定)的5月份才再次召开,但又把议期缩短至只有国家元首发布御词而已,连传统上的御词辩论也没得进行。
马来西亚国会继5月中召开史无前例、为期只有一小时左右的会议后,本周一(13日)再次召开会议;而这一次的议期看来会有较多天数。
之前破天荒的一日议期,主要是因为由慕尤丁出任首相所领导的国民联盟政府,虽然在2月底被国家元首根据马国宪法委任,并获得大多数下议院议员的支持,但一直没有公开支持国盟的议员具体数目。
马国宪法以及威斯敏斯特制传统的规定,如果不信任动议在国会里通过,即议员已然对政府失去信心,首相必须辞职、其政府也必须下台,再由国家元首或邀请另一位可获得超过半数议员支持的议员出任新首相,或解散国会举行新的大选。
慕尤丁当时把国会议期推迟两个多月,主要是希望有更充沛的时间,一方面要尝试与在希盟举足轻重、被他取代但又名义上仍由他担任总裁的土著团结党主席马哈迪谈判,希望后者能回心转意,支持他的政府;另一方面,当然也是希望利用执政的资源优势,来“说服”更多的希盟议员,转而支持他和国盟政府。
2月底因为部份议员跳槽去国盟,而被逼下野的希盟与其友党,又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还是拥有过半议员的支持。
马国奉行大多数英联邦国家一样的英国威斯敏斯特制国会,其中一个最大特点即为崇尚所谓的行政主导,政府原则上虽施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但实际上行政权几乎凌驾于至少立法权之上。
对于慕尤丁一方来说,这项由他亲自提出的更换正副议长议案,可说是一举多得又“保险”的动作。之所以一举多得,首先乃是这一招,就把阿兹哈从对于选举事宜举足轻重的选委会主席职位上拉了下来,让国盟政府可以安排自己人出任该职,以便能够在即将来临的大选里,充分发挥执政优势。
作者是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马来西亚太平洋研究中心首席顾问
对于慕尤丁一方来说,这项由他亲自提出的更换正副议长议案,可说是一举多得又“保险”的动作。之所以一举多得,首先乃是这一招,就把阿兹哈从对于选举事宜举足轻重的选委会主席职位上拉了下来,让国盟政府可以安排自己人出任该职,以便能够在即将来临的大选里,充分发挥执政优势。
但马哈迪虽然在政府更替初期,对慕尤丁没有太多批判,反而针对理应在同一阵线的希盟实权领袖安华,但后来慕、马双方的政治谈判看来是破裂了,主要的纠结应该是马哈迪坚持不肯与被他认为犯下窃国贪污罪行的一些国盟高层领袖为伍。但站在慕尤丁的立场,这些领袖与他们的支持者,还是国盟得以执政的关键抬轿者,一时未能因马哈迪的厌恶而与他们切割。
作为行政首脑的首相,虽说是受到国会下议院里过半议员的推选,但一上任首相组织政府后,即拥有主导国会立法权运作的重大权势。如上述的国会议期长短、几时召开等,实际上都由政府来决定。
慕尤丁一方显然对之前由希盟政府提名的下议院议长莫哈末阿里夫,把马哈迪的不信任动议列入议程一事耿耿于怀,故赶在7月份议期议案提出截止时间的最后10分钟,提出撤除议长与同样来自希盟的副议长的动议,并提名之前也由希盟政府提名的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以及曾担任过法律事务部长的阿莎丽娜出任正、副议长。
因此,当时对于自身在国会里的支持率信心不大的慕尤丁,当然千方百计地利用其行政主导的执政优势,把议期尽量地在符合宪法规定的范围内缩短,以避免面对由希盟所提出的针对慕尤丁的不信任动议。
之所以说更换议长是“保险”的,主要也是因为在威斯敏斯特制议会传统下,这不算是一项针对政府的信任动议,所以即便未获通过,也不会导致政府倒台。这项议案最终以111票对109票微差通过,阿兹哈在无竞争对手下顺利地当选新任议长。
慕尤丁一方也不甘示弱,不只终止马哈迪与其儿子慕克力等一众党要的党籍(虽然马哈迪至今仍然坚称自身为土团党的主席),又发动吉打州的两位州议员变节,导致当时担任州务大臣的慕克力的州政府倒台。
由此看来,慕尤丁在可见的未来,必将想方设法阻止一切信任动议被带上国会辩论、表决等。根据威斯敏斯特制传统,被视为犹如信任动议的政府财政预算案,也一并尽量展延。
这项在一届国会的中期更换议长的举措,在马国甚或整个英联邦里都是史无前例的,也的确把希盟杀个措手不及,未能及时提名他们的正副议长人选。
马哈迪暂时还无法回击。针对慕尤丁的不信任动议,虽被国会下议院议长列入议程,却未能在5月份的一日国会议期里,获得提呈予议员辩论和表决。
此外,阿兹哈以前是备受各界敬重的人权课题律师,提名他当议长,预料也不会惹来太多的争议,“跑票”的情况可能没那么严重。况且,议长虽然在主持国会议会时有一定的斟酌权,但在政府行政主导的传统下,其实也没有太多太大的权力,来阻绕政府的立法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