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额度上,EIS将400%超额扣除上限定为40万元(且没有允许跨类合并),这样的政策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帮助中小企业,而不是让大量资源再次流向较大的企业。然而,所有企业的合规研发工作仍可享受250%的超额扣除,不被EIS的上限影响。另外,兑换成现金津贴的比例也只有20%,可见政府在确保政策不被滥用方面也下了心思。
充分发挥新加坡优势
本次预算案中,政府推出许多为家庭和人民提供保障的措施,但不管是面对当下的通货膨胀,还是保障我国长期的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是刻不容缓的。
政府推出许多为家庭和人民提供保障的措施,其中一项为企业创新计划。通过此计划,在新加坡进行的研发工作、为知识产权注册、收购或获取知识产权授权、符合条件的培训费用,以及在与特定机构合作符合条件的创新项目五大类活动将获得最高400%的税额扣除或摊销。
(作者为安永税务服务合伙人)
为此,政府推出企业创新计划(Enterprise Innovation Scheme,简称EIC)。通过计划,在新加坡进行的研发工作、为知识产权注册、收购或获取知识产权授权、符合条件的培训费用,以及在与特定机构(包括理工学院、工艺教育学院)合作符合条件的创新项目五大类活动将获得最高400%的税额扣除(tax deduction)或摊销。除了与特定机构合作的创新项目税额扣除为每估税年5万元,其他四类的上限为每估税年40万元。
有舆论认为,只要增加富人的税负就必定让新加坡作为财富中心的竞争力降低。其实,换个角度,我认为新加坡如能坚持做好自己,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我们应该对国家多方面的优点有充分的自信,而不必担心增加富人的税负就会降低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竞争力。
新加坡的长期政府支出必然上升,总有人须为此买单。在更新新加坡社会契约的当下,有能力的国人不可避免须付出多一些。这样的背景下,新加坡适当提高税务制度的累进是可以理解的。
按新政策,对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领养)的新加坡籍幼儿,母亲的估税扣税额度将不再按收入比率计算,而是固定的第一胎8000元,第二胎1万元,第三胎及以后1万2000元。这样一来,较低收入的在职母亲将得到更多的估税扣税。
可见,政府想要通过这个政策控制员工培训的内容和质量,确保培训的内容符合政府对未来员工技能需求的预判,确保培训质量达到政府的要求。
对抗冠病三年之后,我国正走出疫情的困扰,一切开始恢复如常。但后疫情的“新时代”里,全球经济出现更激烈的竞争与分化。新加坡这个靠自由贸易走到今天的小红点,必须适应新时代,坚持做好自己,才能保障国家的发展前景。这是我在听完2023年预算案中的总体感受。
然而,如果她有三个2024年之后出生的孩子,扣税额度为3万元。她可以通过一些其他方式(如退休补助计划、公积金充值)尽量提高扣税额度,但这位高收入的在职母亲大概无法补足8万元的抵扣上限,从而导致她的个人税增加。
提高税制累进性
例如,一个年收入4万元的在职母亲,在政策调整前若有三个孩子,可享受的减免额度为2万4000元,政策调整后的减免额度总计3万元,增加了6000元。相比之下,如果这个在职母亲年收入20万元,在政策改变前,可得到总共8万元的扣税额度(依据三个孩子算出的总扣税额超过了每人每年8万元的上限)。
今年预算案再次提到我国企业税务制度将受到BEPS2.0的影响。一些国家和地区会在2024年起实施相关政策,但我国计划在2025年才开始实施。这些政策对我国的国家税收,以及我国现有跨国公司的影响都有待探究。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外部环境充满变化下,我国更需要坚持做好自己,以新加坡本身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优势,在国际舞台占有一席之地。企业和人民也需要坚持做好自己,持续创新,终身学习,携手面对新时代的挑战。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政府对在职母亲估税扣税作出了调整。目前,新加坡籍幼儿的在职母亲可以享受自己收入一定比率的估税扣税(tax relief),第一胎15%,第二胎20%,第三胎及以后25%,每个幼儿的减免上限为5万元。
对在理工学院、工艺教育学院等机构的创新项目给予超额扣除是EIS的创新之举。我盼望这一政策能促进本地企业与以上院校的合作和沟通,尤其让本地中小企业更加接近人才,也让学生了解企业技能上的需求,在合作中提高技能,传扬企业家精神,并携手培养创新精神。
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每年将上限为10万元的税额扣除,以20%的兑换比例转换为不超过2万元的现金津贴。现金津贴对于目前无需缴税(例如仍未盈利)的中小企业有一定帮助,但对于正在或即将盈利的企业来说,按17%企业所得税率计算,在10万元的额度上获得四倍税额扣除的价值高达6.8万元,这无疑是比2万元的现金津贴更划算的选择。
总体来说,EIC与曾经实施的生产力与创新计划(PIC)有着类似的目的。但相较过去的PIC,EIS更有针对性,对政策效果也有更好的把控。范围上,EIS不为采购自动化设备和内部培训费用提供超额扣除,能获得超额扣除的培训费用要经过精深技能发展局(SkillsFuture)的批准。
房产转移印花税方面,政府提高了高价房产转让时的买方印花税。对于住宅来说,只有15%的高价值住宅(超过150万元)转手时须交更高的买方印花税。这一政策会导致高收入群体在有房产交易时税负上升,但平心而论,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我国24%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与亚太地区较高的中、澳、日、韩的45%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仍然相差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