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为工人提供一个负担得起、容易求助的途径,向他们的雇主追讨拖欠的工资与合同款项。在翁女士的案件中,她须要支付10元的象征性申请费,这是已获得高额补贴的收费。缴交申请费有助于确保有限的资源,用于处理认真严肃的工资追讨。不过,任何有经济困难的人,都不会受拒于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的服务。每年有超过2000名无力支付费用的工人,豁免缴交申请费。
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总经理Kandhavel Periyasamy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3月20日刊登的翁爱珠读者投函《辞职后难追回“第13个月花红”》:
至于翁女士,我们查过记录,有一名面对类似情况的人曾向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求助。她被告知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可以进行调解。她确认自己没有经济困难,但希望在成功追讨工资后才支付申请费。我们不能同意这种做法,因为这有悖收取费用以集中资源处理认真严肃的工资追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