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对服务水平不满意,我们对此感到抱歉,并会继续努力做得更好。至于陈女士对生命足迹@LifeSG网站(My Legacy@LifeSG)的反馈,ServiceSG中心会继续改进它。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0月21日刊登的陈颖温读者投函《办理至亲身后事何时才能真正便捷?》:
我们感谢陈女士对服务的反馈,以及让我们有机会说明她申请财路(GIRO),以支付房地产税的流程。同时,我们对最近丧亲的陈女士表示深切慰问。
关于陈女士对财路申请所需时间的关切,税务局最近推出电子财路(eGIRO)服务,在新加坡大多数主要银行拥有账户的纳税人,可上网申请财路,并即时获得批准。
我们在四个月内与陈女士通过电邮沟通六次,并解决所有与税务相关的问题,包括有关她申请财路,为已故父亲的组屋(已转移给她母亲)支付房地产税的询问。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处长(企业传播)黄慧心
出于纳税人信息的保密性质,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要求已故纳税人的近亲,出示遗嘱验证书(Grant of Probate)或遗产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以便我们能够协助她。在这方面,我们希望再次得到陈女士的理解。至于提供这些文件很麻烦的反馈,我们会检讨如何在保密的同时,更好地简化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