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组屋购买者在向建屋局购买组屋时都会获得住房津贴。获得住房津贴者在第二次从建屋局购买获津贴组屋时,会被视为第二次购买者,须要支付转售抽润。

转售抽润确保在首次和第二次申请者之间,公平分配有限的住房津贴,从而让更多新加坡人,尤其是首次申请者,从我们的公共住房津贴中受惠。基于这些原因,建屋局无法免除转售抽润。尽管如此,第二次购房者可以使用出售他们第一间受津贴组屋的收益,来支付转售抽润。

(作者是建屋发展局处长(售屋)Norlilah Abdul Latiff)

黄先生夫妇已经支付了转售抽润,并在2022年8月5日领取了新组屋单位的钥匙。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8月23日刊登的黄资议读者投函《不知须付转售抽润》:

对于无法以现金支付转售抽润的买家,建屋局会依据个别情况,酌情将转售抽润纳入第二间受津贴组屋的购买价内,以便他们可以分期支付,而不须要一次过缴交。

黄资议先生和太太在2017年11月买了一间短屋契的两房灵活组屋单位,这是他们从建屋局购买的第三间组屋。由于之前从住房津贴中受惠,他们必须支付根据所选择的组屋的屋契年限进行调整的转售抽润。

与其他第二次购房者一样,他们在购买组屋过程的各个阶段都有被告知转售抽润的事。在申请时,必须支付转售抽润的事第一次通过申请表告知他们。选择单位时,我们向他们解释了财务安排并第二次强调转售抽润的需要,指出按比例的转售抽润金额是1万6150元。他们也签了两份文件,一是承诺在领取新组屋钥匙前以现金支付转售抽润;二是一份确认书,说明购买新单位的按比例转售抽润金额为1万6150元。在准备领取钥匙时,建屋局第三次提醒他们要支付转售抽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