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0月11日刊登的朱劲堃读者投函《食品应贴“可安全食用”标志》:

消费者也可以发挥作用,在购买食品时做出明智的决定,并采取良好的食品安全处理法。消费者可以上食品局的网站,了解有关安全的食品选择、处理和储存方法的建议。我们也吁请消费者就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向食品局提供反馈。

食品局的食品安全制度包括对高风险食品来源的认证,对进口食品抽样、检验和检测。食品局也迅速回应公众反馈和关切,检验和检测有关食品。本地生产和进口的食品都必须符合食品局的食品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允许销售。

例如,肉类和鸡蛋可能带有从动物传染给人类的疾病,这类食品必须来自获认证的来源。它们都得接受食品局的微生物和化学危害的检验和检测。

朱先生建议检测所有食品,并贴上“可安全食用”的标签。

食品局也与其他国际监管机构合作,并实行全面审视工作,以了解可能影响在新加坡销售的食品的安全的发展。

从生产到食用,食品在供应链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受到污染。对市面上的所有食品进行检测或贴上标签,是不实际或不可行的。

然而,保障食品安全需要政府、食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虽然食品局监管食品业,确保它们保持符合我们要求的高食品安全标准,但食品业也有责任。食品业必须在管理制度、农业和生产作业中采用良好的食品安全保证,并确保员工得到良好培训,以确保食品可安全食用。

因此,与世界各地的食品安全机构一样,新加坡食品局采取基于科学的风险管理方式,来处理食品安全问题。针对污染风险较高的食品,食品局会进行更多的管控和检测。

一旦发现违反食品安全的情况,食品局将采取措施减轻消费者的风险,如与业者合作,迅速召回受影响的食品,并通知海外当局调查和采取行动。如果食品局评估有持续的高风险,也可能停止进一步的进口。根据新加坡食品数据,96%的受检食品符合我们的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的暴发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

(作者是新加坡食品局联合行动署运营管理部署长侯秀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