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1日刊登的张国城读者投函《咖啡店非吸烟区形同虚设》: 

自2017年6月起,环境局已停止接受包括咖啡店在内的零售食肆设立吸烟角落的申请。现有的吸烟区则可以继续保留,直到咖啡店的现有执照被终止或取消。

(国家环境局 环境卫生行动司司长 张明顺)

我们感谢张先生的投函。国家环境局对藐视法律规定的吸烟者,持严厉的立场。我们的稽查人员积极检查和巡逻吸烟热点,以及公众举报的场所。在2023年的上半年,环境局针对在室内和室外禁烟区违法吸烟的行为,共开出超过7000张罚单。

目前,我国已有超过4万9000个室内和室外的禁烟场所。除了执法以外,大家也须要共同努力,保持清洁宜居的环境。我们呼吁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吸烟时,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要在禁烟场所吸烟。家人、朋友和公众的友好而及时的提醒,有助于加强正确的社会行为和规范。

法律也规定,禁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如果对方拒绝停止吸烟,则必须离开场所。如果对方拒绝配合,经营者和管理者可以要求环境局人员给予协助。未依法执行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若被定罪,初犯者将面对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若重犯,每次将面对不超过2000元的罚款。去年,环境局对没有依法要求吸烟者在禁烟区停止吸烟的经营者,共采取了39次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