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有多少合格的选民会去选民册查找自己的名字?更何况这些有在2020年投票的选民,理所当然会认为自己的名字一定在选民册里。如果因为部分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选民失去投票的权利,选举局又无能为力,这难道不是选举程序上的漏洞吗?选举局是否应检讨和纠正错误?
这次民选总统选举过程,选举局可说是错误连连,先是有部分选民收到两张选举投票卡;后来更不可思议的是,有大约200人虽在2020年全国大选投了票,系统却没有记录他们的资料,造成他们失去投票权。
人为疏忽不可能完全避免,如果这次选举的胜负差距很小,会不会再次引起纠纷呢?我认为选举局应明确给国人一个交代。
选举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国家大事,印刷厂出错当然要负最大的责任,可选举局有没有做到监督的责任呢?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选民投票没有被记录,代价不应由选民承担。选举局称没有权力补发投票卡,必须等到总统选举过后,才重新将这些人的名字放回选民册里,还要求选民应在选举前查阅自己的名字有没有在选民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