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无论在巴刹、邻里商店、小贩中心甚至地铁上,都能见到行动自如的人滥用行动辅助工具,任意穿梭。倘若老人真行动不便,外出应该用电动轮椅代步。因为电动轮椅不受政府条例管制,而且速度有限,不会为他人造成危险。
行动辅助工具的使用条例在2025年左右生效,接下来这一年是过渡期间,相信受影响的经销商、零售商和现有用户,都有时间做好心理准备和做出调整。
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向政府建议,从2025年左右规定电动行动辅助工具(PMA)的使用者,须有医疗证明才能使用。这是为了避免身体健康又能行走的公众,滥用行动辅助工具充当其他用途。政府已经接受咨询小组的建议,尤其是针对那些年轻力壮的送餐员滥用工具,为了多赚点钱,在人行道、公共走廊、购物商场这些地方快速驾驶递送外卖餐食。这些鲁莽行为完全不顾及他人安危,导致尤其是老人和小孩被撞伤的意外不时发生。还有一些家长贪图方便,懒得走动,居然也驾着这类电动车接送孩子。
另外,规定行动辅助工具的行驶时速从10公里降至6公里是对的,这样才能保障行人和驾驶者本身的安全。同时,工具的大小也应该受管制,除非有特殊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