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的处罚措施是什么?罚款金额是否与工程利润相匹配,能够形成实质性的威慑力?

三、除了罚款,是否能建立像停工整改、信用评级降低等更有约束力的机制?

我理解基建工程的必要性,但民生底线不容忽视。希望当局能够正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为什么承包商屡罚屡犯?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或执法不力的现象?

我于2月14日通过《联合早报·交流站》,就跨岛地铁线在新民道的施工噪音问题发表《地铁工程深夜噪音扰民》一文,快一个月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施工噪音在每日傍晚7时后持续超过70分贝,甚至多次延续至午夜。周边组屋居民长期遭受噪音折磨,导致神经衰弱和睡眠不足,民生福祉严重受影响。

《海峡时报》在线媒体STOMP于3月9日报道,白沙一带也同样存在噪音扰民问题,这证明问题的普遍性。跨岛线不同标段的承包商似乎都在赶工,是否源于过度压缩工期,或因提前完工奖励机制,使承包商牺牲民众权益?当局所谓的“严格处罚”,是否真正起到遏制作用?

我通过“一联通”(OneService)应用投诉,当局回复说,已“处罚”违规承包商,但公众有权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