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坚持这个原则,日子久了警戒心放低,加上感怀自己为机构或国家的贡献和做出的牺牲,以为索取几张门票或几瓶酒的行为无伤大雅,实际上它可能就从某处腐蚀了整个制度。
前总检察长温长明教授针对易华仁案判决,接受慈母舰网站访问中说,虽然没有迹象显示易华仁收到好处后运用职权和影响力做了什么,但是制度不仅要保持清廉,观感上也必须是清廉的。
为了维护司法独立和对司法的尊重,我国法律不允许公开评论法官判决的轻重,虽然不能公开评论,但这个案件的影响层面大,人们难免都在谈论。光谱中间的大部分人认同这个结果,左右两端一边认为不够,另一边认为太重,这样的结果并不令人意外。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人有时会被过于丰富的理想和使命感催眠,以致迷失。比如确实很努力服务社会,感觉自己奉献很多,甚至超过了自己领的酬劳,进而对自己的“牺牲”产生自怜自恋的心理。从此刻开始,就可能放松警惕,开始走偏了。
法官的话提醒了所有掌握权力者:你们的付出和贡献,可能带来巨大的荣耀,但犯的大小错误,也可能对社会造成破坏,所以既然从政,就得贯彻正确的行为,功劳大小,只能在卸下公职,功成身退后盖棺论定。
真心投身政治,不论是加入执政党还是反对党,确实需要巨大的承担和勇气。他们个人的生活与隐私都得摊在太阳底下被检视,平时被人品头论足,遇到坏事,连家人也很难逃离民众的审判。
易华仁索取和接受礼物和好处,这是错的,毋庸置疑,受到惩处也是应该的,但是以部长的年薪和他收到的礼品价值,如果从数目字对比,确实少得有点荒诞,甚至只能说是贪小便宜。
他们认为送礼是商场文化,在亚洲,送礼不只是一种纯粹的交换,它也是表达敬意、谢意和好感的方式。但是别忘了分寸感的拿捏,任何敬意、谢意还是好感,送得过头,或收得过头,都会越界。
但是,社会不会接受你把自己的使命感当成护身盾牌,觉得自己做了多少贡献,或者奉献了多少就有多了不起。因为领袖的付出,不能总以金钱回报来衡量,跟着职位、地位而来的一切荣誉、历史地位等等,都不能用对价关系来看待。不论什么岗位上的领袖,应该比下属更慎重、勤勉,不只不能尸位素餐,而且因为身份带来荣誉与受尊重,须要付出更大的承担才对得起授权予他的社会。
洪承利法官另一段话也发人深省,他谈到易华仁担任部长的服务贡献只是“中立因素”,不会左右刑罚。法官的话提醒了所有掌握权力者:你们的付出和贡献,可能带来巨大的荣耀,但犯的大小错误,也可能对社会造成破坏,所以既然从政,就得贯彻正确的行为,功劳大小,只能在卸下公职,功成身退后盖棺论定。
对位高权重的人采取更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基于个人更高的道德标准,还是对体制的不够信任,都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值得讨论的,是一些觉得判得太重的看法,这样的意见不少是来自在商界的朋友。
在易华仁案中,主审的高庭法官洪承利做了一个不常见的研判,他不仅判得比控方要求的刑罚多了将近一倍,更重要的是他发表了一篇164段、长达75页的判词,掷地有声,最重要的一点是:犯罪公职人员的地位越高,罪加一等。
回想起前面那个面临危机的政治领袖说的话,相比自觉很有使命感和献身精神,那一份坦然面对危机,提醒自己不能自大的心,是更深沉的谦卑,值得我们任何岗位上的人牢记。
曾经有一位面对着巨大政治挑战,甚至可能因此而提早结束政治生命的政治人物,被记者问到,万一失败,他会怎么面对、下来打算怎么办?他说:“我会尽全力克服困难,但是如果说我觉得自己能为大家服务已感到自豪,那听起来又太自大了。”
“你不希望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怕老板的下属说,这是老板的朋友,我最好对他好一点。虽然老板没说,但是我还是别得罪他,以免惹老板不高兴。”
我细细琢磨了他的遣词用字,这句话比许多谈公共服务使命感的慷慨之词又多了一份谦卑。
但是,法庭要处理的不仅是收取多少不当所得,该惩罚多少的交易,法庭也必须考虑到一种罪行的惩罚,对社会起到什么威慑作为,否则量刑和判刑,可以按一套方程式,将来由人工智能执行。人组成的社会千变万化,法官的审判必须考虑到对当事人抱有的同理心外,有扼要确保裁决能反映社会所秉持的价值观。
上星期四(10月3日)前交通部长易华仁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价值40余万元的礼物与好处,受到法官严判之后,再让我想起那句话。
温长明教授用很浅白的方式说明了政治人物与外部相关者的亲近关系,会怎么影响下属的判断,进而可能侵蚀整个体制。所以,公职人员应该避免接受有公务关系者送的礼物,或者与他们交往过密,以免瓜田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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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联合早报》执行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