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威士忌,很多喝惯白酒的中国人不喜欢喝威士忌。张翎的长篇小说《劳燕》,开头部分,抗战胜利时,在西南训练基地,一个美国教官、一个美国牧师和一个中国士兵聚在一起喝威士忌庆祝,那个中国士兵说道:“威士忌是天底下最难喝的酒,有股子蟑螂泡在尿里的臭味。”
有天我在家用一把日本陶瓷刀切熟牛肉,一不留神将左手食指划破,顿时血流如注,用右手揿压三分钟,放开后依旧滴滴答答,正巧桌上放着一小杯威士忌,拿起来朝手指浇去,三秒钟后,伤口只冒些有气无力的泡泡──势均力敌,同时领教了刀的锋利和酒的劲猛。
到了爱丁堡,不能不去城堡下的威士忌陈列中心。
苏格兰威士忌之所以风靡全球,除了口感强烈,不外乎就是风味多样。苏格兰雨后春笋般不同基调不同观念的酿酒小作坊,将威士忌发扬光大了。休谟指出过,如果感官的准确足以觉察混合物的复杂多变,我们就把这叫作鉴赏力的精致。
生活习性所反映的,不仅是人的心态倾向,更可能是性格偏执。小说里的美国教官和牧师,算是中国士兵的朋友,彼此长期患难与共,但却难以改变他骨子里的一些东西。我想,这也是小说要表达的一层意思。
千杯以上,方能酒逢知己。
另外很基本的一点,是对于自身经验的认识和反省。周作人说过,大意是,你如果看过足够多的名画名卷,你的审美就不会差到哪里去。依此类推,你得喝过足够多的好酒,才有资格评论酒,才有资格说你喜欢或不喜欢哪一种酒──并非你要喝过足够多好的威士忌,才能评论威士忌,恰恰是,你说你爱喝白酒,那你就要喝过足够多的好的白酒,甚而至于你依然保持每晚都喝上一盅茅台、五粮液和剑南春什么的,你具备了这样的“小资实力”,具备了这样的口味历练,那侃侃而谈你只喜欢喝白酒,不喜欢喝威士忌,就有说服力,否则只是“虚张声势”。
我们大学同学建了一个群,在群里设立“小资讲堂”,有一课由我介绍威士忌。虽然我预先用以上小说里的例子打了招呼,强调“喝酒的口味爱好是要学习和培养的,请抱持一种乐观开放的心态。”但是看了我的推介,仍然有人倚老卖老出来抬杠:我爱喝酒,喝白酒,威士忌有股怪味,像药水,我不喜欢……
想到以前回国时还送过这位老兄一瓶好牌子的苏格兰产18年单麦威士忌,我心里真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