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者寒暄引介,简略道明来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皱了的纸,递给我说:你多隆斗脚手(方言:帮忙)!老者从旁助力:是艰苦人,你这个专业的一定能帮上忙。我接过纸一看,是官方的执法通告。
“儿子虽已毕业工作,但是赚的钱不够用,薪水扣掉公积金、所得税、自己的日常开销,还要供车;眼下计划要结婚,马上又要开始供房贷。我看他一份薪水搞不掂,还是需要我的入息帮补。你再帮我申请准证,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儿子也可以接手经营当成副业……”
事情处理后我就忘了,他倒是惦记着要还钱。隔段时间就气喘喘来爬我事务所的楼梯,每次来还50、100的。还够了500,就再没见到他。
他原来在罗拔士巷一家无牌夜宿当看更,他的雇主是租户,拖欠租金跑了,业主干脆就把他升级当是租户。他接手后没多久,就碰到执法人员上门临检。依法给了他通告,限期让他依程序申请准证,否则就得停业。
记得他是在一个寂静的午后,由一位相识的,已过古稀之年还热心地活跃于社区基层的老者领着来我事务所。我那时的事务所在店屋二楼,要爬一道二十几级的楼梯。老者气定神闲,比老者年轻至少十年的他,倒是上气接不到下气。他体胖,面带倦容,前臂有动过手术的遗疤,短裤下两条腿青筋浮现,穿拖鞋的脚板也见水肿。直觉告诉我,他健康已出状况。
凭经验,依常规申请,案子获准确实无望,不值得白费时间金钱。一个艰苦人顶着尽父责的使命,抱病撑着,再多三年,能再撑多三年就好了。我确实想不出有不出手帮忙的理由。三年就好,三年的权宜之计总该会有的。从法不外乎人情出发,兜了几个来回,总算说服了当局,取得一纸为期三年的暂时准证。至于建筑师取费,我这样嘱咐他,人家问起,就说5000。他只需还由我代付的当局收费500,何时方便何时还。
我去现场视察后判断这个案子无法符合条例,建议他放弃。他一脸忧愁,告诉我他的困境。他每周要洗肾四次,每次要花几个钟头,夜宿看更的工作适合他。如果放弃经营这个无牌夜宿,他能找到什么合适的工作?他除了日常开销,主要还是要供他那唯一的儿子继续学业。他说:只需多做三年;三年后儿子从理工学院毕业出来工作攒钱,他就不用再做了。
我的拒绝令他无法理解:五年前我没钱付费你做,现在我带钱来付费你却不做?我劝他把钱袋好,儿子的事是时候让儿子自己去张罗了。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有一天,他突然又出现在我事务所的楼梯口,双手紧抓着楼梯扶手喘气,看样子健康又下了几级。他坐下来缓过气,口袋里掏出一叠现钞:我储够5000了,你再帮忙申请一次,我想继续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