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的时候,我们一般会避免重复,写诗则不然。正如巴西诗人曼努埃尔·德·巴罗斯(Manoel de Barros)所说,“重复是一种风格的禀赋。”

“艺术,尤其是文学,之所以非凡,之所以有别于生活,正在于它憎恶重复。在日常生活中,你可以将同样的笑话讲述三次,你每每能引发出笑声,并因此成为朋座欢迎的活跃人物。在艺术中,这种行为却被称为‘俗套’。”——布罗茨基

在一首诗的内部,重复产生回响和韵律,有助于吟诵和记忆。诗句的重复让诗接近宗教仪式中的祈祷和咒语,因此能增强仪式感,象征意义的经久不衰。重复会打断线性的叙事,让诗中的意象进入抒情和吟咏的回环空间。重复中的各种细微变化,也会丰富诗的质感,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就是这方面的高手。

重复有没有可能成为俗套,非常有可能,前提是它有用。俗套其实是真正的发明,它们太有效,屡试不爽,所以从个人创造变成公共财产。莎士比亚的很多句子已经是全世界的熟语。人们常用的一些成语来自杜诗,很多人已经习焉不察,以为它们很普通。

随着写作的进展,眼里容得下的俗套多一点,未尝不是进步的表现。俗套里有语言的历史沉积,不同来源的俗套与俗套相遇的时候,张力也会很惊人。正如翁贝托·埃科所说,一个俗套让我们觉得无聊,很多俗套加起来以后,却能打动我们。

内行都会告诫外行,要避免俗套。然而,内行也会深深感谢俗套,因为它们树立了经得起考验的案例,可以让一代代人拿来就用。所以,深入分析俗套,融合其中的特点,对它们进行变形,这也是诗人的一项工作。

布罗茨基这个说法只触及了重复与俗套的一个方面。在具体的诗歌写作中,我们遇到的经常是不同的情况。

在不同的作品之间,重复也是形成风格的必要因素。一个悖论是,越是求新求异的诗人,越不回避重复。要发明新的写法,把它变成一种新的诗风,或者说识别度极高的模型,就会有一个重复和试错的过程,因为原创性也需要锻打,微调,加强,涌现。所以,天才并不排斥重复,最典型的是李白和惠特曼。他们自我重复很多,但他们不会重复别人。他们的一些诗放在自己的作品里,只能算中品,但已经具备了他们代表作的很多特点,没成为绝唱,但也不可能由庸才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