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鹏3号”12月21日获准续航。瑞典海岸警卫队称,该货船恢复航行,正前往埃及塞得港。

她补充说,中国已事先通报各相关国家,愿继续同各相关国家保持沟通,合作推进事件后续处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星期一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时说,中国已邀请德国、瑞典、芬兰和丹麦共同参与完成联合事实性调查,并向他们提供了资料和信息。

斯蒂纳加德说:““我们的要求维持不变,即允许瑞典检察官和警方等人在初步调查框架内采取某些调查措施”“我们已就此明确向中国表态”。

“伊鹏3号”在丹麦海域航道停泊一个多月后,中国12月19日允许德国、瑞典、芬兰和丹麦的代表在中国调查员的随同下登船。

瑞典事故调查局当天有三名代表登船,该局局长阿尔贝尔克说,他们的工作是“整理材料并看看能得出什么结论”。

(斯德哥尔摩/北京综合讯)瑞典批评中国拒绝其检察官登检涉波罗的海电缆案的中国货船,中国回应称,已邀请相关国家共同完成事实调查,并向他们提供资料。

位于波罗的海瑞典领海的两条海底光纤通信电缆,在11月17日和18日接连遭到破坏。由于“伊鹏3号”事发时出现在附近水域,瑞典当局之后要求中国合作,对该货船展开调查。

延伸阅读

综合法新社与路透社报道,瑞典外交部长斯蒂纳加德星期一(12月23日)说,尽管北京承诺配合地区当局调查,但中国没有顺应瑞典政府的要求,仍然拒绝瑞典检察官登上中国货船“伊鹏3号”进行调查。

瑞典检察官索德曼指出,代表在船上没有采取任何属于瑞典司法调查的步骤,包括询问船员或技术调查。

毛宁称,“伊鹏3号”为配合调查,已停航较长时间,为保障船员身心健康,船东公司经过综合评估并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决定复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