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用中医师那种完全宏观的态度告诉我,扭伤脚踝牵动的是一整条经络,从脚板肌肉一直扩展至膝盖,甚至是大腿深处;生命仿佛也是这样,一个节骨眼出错,周边所有细碎的事物都很有可能一个接一个崩坏,骨牌效应般蔓延。因此阿姨朗声说道,推拿时必须把整条绷紧的筋捏松,从膝盖下方的筋结开始,说着说着,又游移到踝眼那肿胀的患处;她的用心良苦一点效果也没有,完全无法让我放松,身体依旧随着她的动作惊悚地闷闷扭动。

有人在网上改编了Iguodala总决赛面对JR Smith紧盯时一记高弧线三分,现实世界里,篮球瞬间离指,从制高点往篮筐飞窜,转瞬终结了一轮攻防。若以动漫表述,那一球恐怕要花上十几分钟,巨细靡遗刻画场上场下人物之间复杂心理,每一步抉择都牵扯出一段冗长的内心独白,理智分析与直觉判断间的博弈,然后是人物面部特写特写再特写。这让我想起《灌篮高手》里四眼大师哥暮木面对海南射入那颗压哨的三分,动画用了整整一集来追忆暮木高中三年的似水年华,他的所有辛劳付出与苦痛,凝聚于那一球那一瞬间,终于找到了依托。

可惜现实总是一闪即逝,弄伤了脚,球也没投进,给对方抢下篮板,丧失了球权。这时候,左脚踝的肿痛撕裂了所有幻梦,我必须直面最现实的问题,该怎么走下楼回办公室收拾东西?该怎么回家?

结束的时候,她让我每三两天赶紧来推一推,不要怕疼,但我是真心怕疼的人,或是那种真心怕被人看见我疼痛的那种人,最后还是没有给订下次复诊的时间。

痛得说不出话来,场上队友下意识喊换人,伤员就请赶快离场,不要坏了比赛的节奏。即便是一场工作后的消闲球赛,每个人都何其认真地面对,因为繁琐沉闷的工作压身,一个星期就只有那么两小时的时光,能够把生命寄托于球场的乌托邦,在传带跳投之际,将梦想投射到遥远的美国男篮大联盟,每个人都可以成为Jordon,成为Lebron,每个人都可以回到过去。大家都紧跟球坛脉动,如今人人争相要当Curry,金州30号勇士,那如诗般的跳投,灵动的手指,电玩游戏一样准头的三分球,当然还有他的凌波微步,Curry总是在曼妙舞蹈之际玄幻起跳三分命中。我却永远被落在时代的后头,只知道向前冲,只知道紧紧盯防对手,死缠烂打破坏对方节奏。对于进攻,我毫无自信,无论是在场上或场外,像初出茅庐的樱木花道,上篮失手,运球掉链,投篮更惨不忍睹,只能游走于防守阵地之间,影响对手的视线,无论是在场上或是场下总是徒劳,对手总在我最拼命跳跃拦阻之际投入超高弧度的射球,我的努力仅能成就对手。成就他人——也许这就是我,在场上或是场下的角色吧。

最疼的竟然不是踝眼,而是脚板和脚趾皮层的毛孔,可能因为瘀血堵塞的关系,轻触那些肌肤就相当难受,但阿姨非常利落地摩挲,然后在趾间来回按摩,让我不得不试着把脚收回来,愈是让她笑话。

她让我看手机,别紧张兮兮直盯着脚,但我是那种乘搭任何交通工具都不敢合眼打盹,即便意识到周遭都是不可测的偶然的集合体,个人无从控制结局,但始终坚持要无力却清醒地观视一切的那种人,更何况被人抓着肉身的痛点的时候,怎么能不全神贯注凝视?

没好好根治的结果是,从此我的左脚踝不再是以前那个左脚踝。踝眼上方增生一块软组织,不同于我的扁平足在脚板弓部多出的那块肌肉,软组织的增生彻底改变我的平衡感,作为支点的左脚不再牢固,踢球打球要急停转身都特感别扭,有时候甚至觉得支点不见了,你可以说那就像是一种短暂失忆,刚打算要用到的什么突然忘记了,它就发生在每次我想转弯的时候。

推拿的阿姨笑我怎么这么怕疼,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过于敏感,但我可以非常清晰感觉她左右指掌之间,每一个部分使出的劲道不同,左食指是棒喝,右手拇指是地狱。那些指头在我扭伤的左脚踝眼睛幅员三百里地,引起各层级疼痛与酸麻交错的感觉,明确得就像电玩游戏,主角使招,不同招式产生不同攻击数值那样精准,掌系带冲击波,指攻有点穴效果,指腹和指背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有时候阿姨左手因不熟练,竟产生意想不到的暴击效果,像段誉慌乱的少商剑,差点吓死鸠摩智。

吃过午餐,乘地铁去采访工作的地点,巧遇同事,看见我脚上的包扎,照例问候了我的脚,然后请我坐到博爱座上,才发现,这是我第一次这么理直气壮地坐上这深蓝色座位,仿佛得到一天以来最大的宽慰。

大概就是成长在运动场上与生活中的共性吧,我越来越能接受自己的平庸,开始追忆过去的美好,放大那些传奇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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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受伤后我不大爱碰篮球,在足球场上也渐渐不再那么横冲直闯,甚至从前锋的位置撤退到后卫或当当守门员,开始不再只是盯着地上看,挺直腰杆,以为就可以更宏观地理解球场,嘴巴也变得越来越刁,到处指挥同伴,退化成光说不做(不是不做而是做不了)的那一类在场上的令人生厌的存在。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运动场上与生活中的共性吧,我越来越能接受自己的平庸,开始追忆过去的美好,放大那些传奇的瞬间,比如盘带切过三名防守球员如过无人之境的Maradona式荣耀感,或是发射远程导弹让门将望尘莫及Totti风格的俊美霸气。就在这时,我竟怀念起一个尴尬的瞬间:还是高中生的我们,在宽中红砖墙外的废弃发电厂旁的操场上准备比拼。开赛前大家排队轮流练习射门,我把球安放在禁区外一两米处,学CR7两脚开开,深吸一口气,助跑,劲射,把那少年的暗恋、无知、痛恨权威、对未来的虚无感,以及与生俱来的野蛮,全集中到一双才三十几块马币的Jazz牌帆布鞋的鞋尖尖端,踢出近似蝴蝶球的弹道。结果皮球擦过龙门死角的边沿,被锈蚀的铁框割破,砰地一声,软软落地。贫穷的我们没有后备球,一场球赛就这样被过度兴奋的我搞得胎死腹中。

搓揉它会有一种奇异的酥麻,仿佛就是一种受虐的象征,一如朋友和以前老妈经常批评我的,说我何必为了踢足球弄得遍体鳞伤?有些人休闲踢球打球只为了挽回生活中得不到的胜利,我只想出汗,只想碰撞摔跤在地上打滚,感受肉体的疼痛,以至于队友相当不满意我的表现。

至于爆破的那个皮球,其实也不过是从Giant霸级市场买来的十几块钱便宜货。许多年后,当我们再也踢不出蝴蝶球的时候,我们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最新的曼联球衣,最新的Adidas球鞋,以及新赛季的Nike英超专用球——拼命通过物质弥补我们青春的流逝。

每次快攻,我都奋力加速,对于篮球,我明白除了奔跑,我什么也没有,不过这几年打篮球,心中总有堵难以逾越的高墙,我不能再像少年时代那样,身子一缩如标枪穿刺对方的防守,我总觉得防守球员好高好大,不经意就会提早起跳,做个半吊子小抛投,或是仓皇出手。刚才确实更有野心了,竟想象自己是Kobe,要在中锋的拦堵前拉杆规避,感觉上下半身就快错体,一失平衡,左脚尖先着地,像一个初学书法的小童,用力过猛,一顿一点,把笔锋重重戳在九宫格上,旋即开了叉,余下如猫爪凌乱的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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